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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
2025-09-23 21:17:23 点击量:

  就业见习是政府为提升青年就业能力而推出的实践培训项目,见习期限3-12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可申请政府就业见习补贴。2025年福州市延续《福州市青年见习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榕人社综〔2019〕89号)政策,重点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助力其积累工作经验、实现稳定就业。

  1.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距申请日不超过2年,且未以企业职工身份缴纳过社会保险。

  2. 16-24岁失业青年:在福州市办理失业登记,且未缴纳过社会保险的青年。

  1.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且适合青年的见习岗位,拥有一定数量开展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

  2.内部制度健全,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能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条件,并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3.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在见习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已认定为见习单位,在同级人社部门再次申请见习岗位仅需提供《福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1.《福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福州市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报表》《福州市青年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发放表》《福州市青年就业见习鉴定表》;

  2.《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3.见习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转账凭证和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及保单复印件。

  困难毕业生需提供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对见习人员留用的见习单位,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

  主要面向两类人群: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需未缴纳过社会保险,毕业时间距申请时不超过2年);2.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需办理失业登记且未缴纳过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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